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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社论:房地产业该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吗?

发表于2005-06-04

 人民网 

 
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正确认识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对于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时期以来,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部门一直把房地产业作为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发展。一些专家在讲到房地产业时,必然会提到其支柱产业地位。前不久,厉以宁教授说,应该看到房地产业是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一个主导产业,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措施不能影响到房地产业的长远发展。一些开发商开口闭口大谈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是多么多么重要。有些开发商还常常拿发达国家说事,总是说某国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达到了多少多少,而我国还相差甚远,房地产支柱产业的地位还应该更加牢固等等。


我国房地产业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针对当时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的状况,政府出台相应扶持措施,对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是积极有效的。经过十几年的大发展,不可否认,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逐步增大。也正是基于这种情况,国家逐步提出了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来发展的指导思想。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整体推进,房地产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这是不应回避的。房地产业的大起大落给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带来了巨大冲击。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房地产热带来的问题,想必大家记忆犹新。房地产热带来的开发区热、大学城热,无不是以“圈地运动”为基础的。一些城市提出了所谓“经营城市”的概念,实质上这个概念背后最大的筹码是土地。前几年提出的所谓“土地储备制度”,实质上是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合法旗号进行的倒买倒卖土地行为。还有就是,在房地产开发热潮中,我国耕地面积锐减,失地农民大量增加,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更为可怕的是,随着房地产开发热的不断升温,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一边是住房建设不断发展,商品房以惊人的速度增加,一边是大量居民只能望房兴叹;一边是开发商从房屋开发中谋取暴利,滚滚真金白银落入囊中,一边是大量百姓无钱买房,买不起房。我国从1998年开始进行住房改革,引进市场机制。但是发展到目前,是不是应该像美国那样完全通过市场来分配住房,争论越来越多。理论和实践都可以证明,市场分配可以提高效率、避免浪费,但虽有效率,却不利于穷人,他们的住房问题难以解决,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个人均土地稀少的国家,今后这个问题将会更加突出。这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不能安居,何谈乐业,何谈小康。


以上这些情况,虽然具体暴露在房地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但与把房地产业确定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指导思想是分不开的。随着国民经济的整体推进,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根据我国国情,针对房地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笔者认为,我国土地稀少,把房地产业确立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不利于保护土地这种稀缺资源。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属于低收入阶层的人口相对较多,把房地产业确立为支柱产业,必然要采取市场机制进行开发建设,这样不利于解决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我国的土地管理还具有相当大的垄断性质,把房地产业确立为支柱产业,一些地方政府很可能会以发展支柱产业为借口,利用“有形之手”任意抬高土地价格,使其不但背离价值,而且背离供求关系,带动房地产业畸形发展。在土地稀缺并存在垄断的情况下,若把房地产业确立为支柱产业,一些开发商必然会不择手段,谋取暴利,非常容易滋生腐败和投机行为。与汽车行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不同,房地产业带动的行业和产业链十分有限,而带来的负面作用却相当大。


因此,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弊大于利。就拿目前抑制过高房价的工作来说吧,如果不改变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这一指导思想,一些地方政府就不会真心实意地抑制过高房价,打击炒卖炒买土地和住房就不会积极主动,遏止开发商的不轨行为就会打折扣。他们会有这样的顾虑:抑制了过高的房价,影响了支柱产业的发展怎么办?这是一些地方政府抑制过高房价不力、房价过高长期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的根本原因。


重新审视房地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确实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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