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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不可靠,男人的房子更不可靠,女人还得靠自己

发表于2011-08-16

 

婚姻法新解释偏向强者 常州女性可置业小户型

 

房子越来越重要,孩子越来越娇贵,夫妻挣的钱越挣越多,伴随而来的"小三"也越来越令人痛恨……家长里短的那些事,从2004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实施至今,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都影响着婚姻家庭生活,而我们的婚姻法在这些年却相对平稳。

近日,这部关乎每个人生活的法律终于有了新动作。最高法院全文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21个条文涵盖了房子、孩子、票子、"小三"等若干婚姻新问题的处理。最高法院表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12月15日对条文发表意见,对司法解释稿提出修改建议。《《《《新婚姻法明确房屋归属 告别为"房"而"婚"时代

"意见稿"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首次做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房屋权属新规让"丈母娘推高房价"不再是中国特色

显然,婚姻法新解释是在力图追求婚姻公平,但是也难免偏向于强者。现代社会,独立女性越来越多,女性置业也成了大趋势。

发表于2011-08-16

总结一下:

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不可靠,男人的房子更不可靠,女人还得靠自己

这个还有谁是可靠的,女人们靠自己吧,让那些男人见鬼去吧

发表于2011-08-16
婚姻的基石是感情,而不是物质
发表于2011-08-16

楼主观点,稍微偏激了点!关键点是看,女性找的是爱,还是房车钱!仅此而已,如果是为爱,神马婚姻法新规则,都是浮云!

发表于2011-08-16

这年头,爱情不能当饭吃

发表于2011-08-16
怎么又是说这法律损害了女性群体呢,法律永远是保护弱势群体,削弱强势群体的,这个法就是要告诉所有的人无论是男人都要靠自己的双手争取幸福的生活。总是要求人人平等,怎么在这个问题上就不能平等看待呢。
发表于2011-08-16
怎么又是说这法律损害了女性群体呢,法律永远是保护弱势群体,削弱强势群体的,这个法就是要告诉所有的人无论是男人都要靠自己的双手争取幸福的生活。总是要求人人平等,怎么在这个问题上就不能平等看待呢。
发表于2011-08-16

             对于有所求需要依靠的女人来说,这一条文打碎了美梦;对于独立女性来说,这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

            大多数女人女人总喜欢把自己放在弱者的位置,当出现问题时就都是男人的错了,把男人放在了千夫指的位置,可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知都想些什么想得到什么。

          对男人而言,与独立女性结合是有压力的,但对男人很有吸引力,独立女性的独立思想闪烁的光芒会给男人很多意见和启发的,男人也就没有心思去找红颜知己了。

发表于2011-08-18
引用:两只小熊熊 在2011-8-16 21:45:13写道:原帖
            对于有所求需要依靠的女人来说,这一条文打碎了美梦;对于独立女性来说,这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
            大多数女人女人总喜欢把自己放在弱者的位置,当出现问题时就都是男人的错了,把男人放在了千夫指的位置,可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知都想些什么想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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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看懂想说什么
发表于2011-08-18
引用:张扬198485 在2011-8-16 14:26:59写道:原帖
怎么又是说这法律损害了女性群体呢,法律永远是保护弱势群体,削弱强势群体的,这个法就是要告诉的人无论是男人都要靠自己的双手争取幸福的生活。总是要求人人平等,怎么在这个问题上就不能平等看待呢。
 
 法律是保护若是群体的?这次婚姻法的如是群体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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