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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价炎炎,“小阳春”就此变成了“盛夏”?房市是真的触底反弹步入上升通道,还是又一次在资金或人为因素推动下走向了泡沫化?

发表于2009-06-24
房子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命根子没有了,或者说大多数老百姓乃至一般的公司白领如果在工作几年后仍只能望“房”兴叹,那么GDP增长再高,对老百姓来说又有何用?

在房地产业近期“回暖”的炙热声浪中,已有很多专家学者倾向于认为,在没有找到根本解决房地产乱象的办法之前,一个没有充分调整的房地产业正在把中国经济及房产业自身引向一个更加不可测的未来,而突如其来的银行宽松性贷款、资本市场扩容、发债,从长远来看无疑使得房地产业正常调整的脚步戛然而止了。这不是福音,尤其是对消费者和政府而言。

原因在于,一个让老百姓背上沉重经济负担的楼市,于拉动消费、于经济何益?而这样一个乱象横生、发展失范的房地产业,又拿什么来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因此,笔者以为,对房地产业乱象的整治在所难免,问题是怎么整治?

蛇有七寸,人有三气,而整饬房地产业乱象的关键恰恰就在“人”身上。从“人”入手堵住房地产业的体制漏洞,求解房市“不差钱”谜局,进而消除房市乱象,是房地产市场的现实治乱之道。

发表于2009-06-24

首先应治理房地产腐败。将打击房地产腐败与限制开发或取消限价房结合起来,使“官民”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拥有房屋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近些年来面对严重脱离居民收入水平的房价,居民与各级官员之所以发出不同的声音,除了基于地方土地财政的原因外,其中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有些官员可以用较低廉的价格取得居民需以较高价格获得的同类房屋,不管这种房屋是冠以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还是商品房;换句话说,与普通老百姓相比,官员对房屋的价格弹性并不敏感。从某种程度上说,上述潜规则,是一种更为隐性的房地产腐败。在这种体制下,官员的利益与百姓的利益在房产上就并不尽一致,因此要根除房市乱象,除大力发展廉租房、继续放开小户型经济适用房建设外,还应禁止再开发面积大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区域位置较好、配套类似于商品房的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应禁止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采用团购或借助公权力影响交易价格等方式购买住房后分配给员工;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各种方式向员工进行住房分配、优惠购买或发放住房福利时,必须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交税。

发表于2009-06-24
楼上的网友说的很好,但这种现象不是说改观就能改观的,还得需要时间来验证啊,鄙人还是看好政府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多为百姓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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