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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地方国五条细则 比比谁更短

发表于2013-04-01

深圳: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并根据房价变动适时、适当调整征税评估价格。


贵阳:当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成都:确保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广州:新房价格涨幅不超7.5%,二手房征税细则还在研究,从化增城如何限由当地定。


厦门: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面积增一倍。


大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我市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


济南: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南京: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武汉:同比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昆明: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石家庄: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发表于2013-04-01

难道红头文件真的集体变微博了?

发表于2013-04-01

很多都没提到20%的税啊,不知道会不会有后续

发表于2013-04-01

原本以为南京够短了,原来武汉更精简

发表于2013-04-01

都好宽泛啊,没看明白具体怎么样

发表于2013-04-27

这么多时间过去了,地方完全没把国五放在眼里

发表于2013-05-06

国五失败啊

发表于2013-05-06

就北京征收了20%的税,地方完全没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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