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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发表于2016-04-18
标签:国有土地使用权 产权到期 房屋产权到期 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 
  大家都知道,我国商品房的产权都是70年(住宅)、50年(商业)。这个产权,是指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温州(楼盘)最近给出了一个答案:要缴纳总房款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看到这则消息,我的第一反应是,假新闻吧?但在仔细搜索新闻来源后确认,这是真的。因为,这则信息的出处是当地党报《温州日报》。

但温州这个案例有它的特殊之处。

住宅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70年。温州这批产权到期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这是为什么呢?

住宅土地使用权为70年,源于1990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规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既然“最高”为70年,那是不是也可以出让40年?20年?

敢为天下先的温州人,就做起了“创新”。在其他城市住宅用地出让年限都是70年时,温州实施了分档: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而从去年开始,20年产权的房子进入到期时间段。据温州市国土部门披露,在明年年底,该市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子将有600多宗(套)。这600来宗房产如果要转让,买房人将要缴纳总房款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温州的做法,貌似有合理之处。从政府的角度考虑,当初土地出让时就是分档,20年产权的土地缴纳的出让金少,现在到期了,不该补上吗?

但温州的做法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从市民的角度考虑,当初买房子时,虽然土地使用权是20年,但也没有人告诉他们,20年后还要缴纳总房款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啊?大家更担心,既然20年的房子产权到期后要缴纳巨额土地出让金,我们70年产权的房子,将来是不是也要缴纳巨额土地出让金?

其实,房屋产权有两部分,分为房屋拥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物权法》,房屋拥有权是永久性的,但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住宅最高为70年,商业为50年。既然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到期之后怎么办?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这样写:“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虽然《物权法》明确了“自动续期”,但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缴纳标准,都没有明确。

这种法律上的不明确,给未来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它不仅让地方政府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无章可循,也给普通市民带来了巨大担忧和不便。因此我认为,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应当在法律上尽快明确,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

  常州产权有什么政策啊?谁知道?

发表于2016-04-18

都一样的吧 常州和全国

发表于2016-04-21

反正还早,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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