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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诉楼盘价格下跌亏损百万 68户业主集体断供

发表于2008-07-22
 

深圳楼市 断供迷局

前天是碧水龙庭二期业主张先生还房贷的日子,但他和60多位邻居一起,都没有去银行存入当月的房贷。为表达对小区配套设施“货不对板”以及楼盘价格大幅下跌的不满,他们集体选择断供以示抗议。对此,给他们办理房贷业务的银行表示,业主须珍惜个人信用记录,不能以与开发商之间纠纷为由不还房贷。

发表于2008-07-22
 

业主选择集体断供

“一年多时间,我已经亏掉了100万。”碧水龙庭二期业主李先生昨日告诉记者,他于去年6月份买了该楼盘3套房,当时的均价约1.2万元/平米,现在却缩水到了每平米七八千,更让他感到不满的是,开发商对小区配套设施自行变更,导致“货不对板”,尤其是小区内幼儿园占地面积大幅缩水,与开发商承诺及《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不符。且开发商在销售时严重捂盘,他想买的房子全部说“卖完了”,等他买了之后现在再到国土部门去了解,却发现当时想买的几套全部都没销售出去。

发表于2008-07-22
 

另一位业主张先生说,他购房完全是为了自住。当时销售人员承诺得非常好,说虽然在梅观高速旁边但一点都不吵,现在交房了却噪声相当大。此外,还有幼儿园面积缩水、绿化率以及容积率均与承诺不符的问题。在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他们选择集体断供,并于7月10日向按揭银行递交了《房贷偿还风险提示函》。

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在递交给银行的《提示函》上,共有68户业主的集体签名,但其中有几个业主名下拥有该楼盘2套甚至3套房子。“断供的大部分都是投资客。”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但被其他业主称为“带头人之一”的业主说,据她了解其中很多都是投资购买。但也有业主表示,他们都是购买了用于自住。

发表于2008-07-22
 

银行认为断供不可取

就碧水龙庭二期业主集体断供事件,记者采访了为他们办理房贷业务的银行。该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与银行、业主与开发商、开发商与银行之间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因规划设计产生的纠纷不应成为“断供”的理由。银行会积极要求发展商联合国土、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对业主的解释和安抚工作,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妥善处理好此次纠纷。一旦纠纷恶化,达到回购责任的情况,发展商必须履行回购担保的义务。

“业主须珍惜个人的信用记录。”该负责人表示,业主不能以与开发商之间纠纷为理由不还款,否则因“断供”引起的不良信用纪录,将与普通客户不还款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他们将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发表于2008-07-22
 

此外,这60多名客户集中“断供”行为不会对该行资产质量造成实质性影响。记者查询资料得知,碧水龙庭的开发商为深圳市榕江实业有限公司。记者联系该公司负责营销总监曾先生,在电话中他表示不愿回应。在记者的追问下,曾先生又说自己已经调离,目前并不负责相关事务。但记者随后又致电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曾先生职务并没有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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