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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广告新规2月起施行 禁止承诺学区房

发表于2016-01-05

 

买房就能上××小学”、“距市中心仅30分钟”、“即买即租,投资回报率高达12%”……从2016年2月1日开始,这些曾经在售楼广告中频繁出现的话不能再使用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中明确,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售楼不能“捆绑”名校和户口

 

将楼盘与名校“捆绑销售”是开发商常用的招数之一。为了孩子的教育着想,家长往往会狠心接受比周边高出一截的房价。但在实际情况中,不少家长遭遇了“伪学区房”,距离名校虽近却进不了名校,或者买房之初广告里承诺的配建名校始终不见踪影。去年,北京市一家知名开发商就因此被26名业主联合告上了法庭。

这家开发商铺天盖地的广告上都声称“买房能上北京四中房山分校”,再加上其本身的知名度,所以尽管房价比周边楼盘每平方米要高出数百元,很多人还是毅然加入了排队买房的大军。但后来,有消息曝出就读四中分校有六年期限限制,且能否入学取决于届时的教育政策。于是,业主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

 

从2月1日开始,除了不能出现与升学有关的内容,房地产广告中也不能再出现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等承诺。事实上,很多消费者购房看中的都是其未来升值潜力,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无疑会令房子加分。所以开发商都喜欢抓住这些配套或规划作为卖点,广告宣传上也多以此作为广告热点,以达到楼盘热销的效果。新规明确指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发表于2016-01-05

挺好的,少了些虚假宣传,消费估计可以理性一些

发表于2016-01-05

那不晓得 哪个楼盘的学区好了

发表于2016-01-05

就应该出台这样子的政策规范一下

发表于2016-01-05

反正我是不看好这个学区房的,有什么用呢

发表于2016-01-05
夜猫子女神,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房地产广告新规2月起施行 禁止承诺学区房”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1-11

哈哈 打个广告也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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