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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维修基金120元是真的!

发表于2012-10-06

新北区政府经过调研和多次讨论后,参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率先出台《新北区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2008年3月24日之前取得土地建造的安置房,按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标准交存房屋本体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按建筑总面积12元/平方米交存安置房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2008年3月24日之后取得土地建造的安置房,有电梯的,按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标准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无电梯的,按建筑面积60元/平方米标准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发表于2012-10-08
这还用问吗。天逸成是120,河海新邦是35.
发表于2012-10-09

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啊!

发表于2012-10-09
这笔钱不知道最后到谁那里去拉!
发表于2012-10-09
楼主很有心呢?长见识啦!
发表于2012-10-09

有的楼盘很贵呢?

发表于2012-10-09

光是房子都买不起啦!还谈什么这费那费的!

发表于2012-10-09

不错不错支持一下!

发表于2012-10-09
买不起房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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