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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大修 网购商品不满意7日内可退

发表于2013-04-24

消法修正案焦点解读

“三包”天数

“三包”不再局限7天内

【草案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的可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现行消法】没有规定“三包”的天数。

【专家解读】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指出,此次草案中对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规定进行了强化,这次草案规定,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自收货之日起7天内,消费者仍可以不符合质量要求解除合同,实际上扩大了退换的条件。他同时建议,草案应明确退换货时产生其他费用,由经营者承担等。

发表于2013-04-24

这个还是挺不错的

发表于2013-04-24

我觉得是很好哦

发表于2013-04-24

我每次在淘宝上买东西都要是在7天包退的地方买

发表于2013-04-24

这个是让大家网购的热情更高了

发表于2013-04-24

这个我是很喜欢的哦

发表于2013-04-24

最主要是商家要是能包邮就好了

发表于2013-04-24

以后网购就更方便了

发表于2013-04-24

这个是挺好的。。。以后就网购了

发表于2013-04-24

我觉得挺不错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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