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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价过道”仍在售 经纪人道出行业潜规则

发表于2016-06-29

打着学区房幌子的过道竟卖出天价,再次刷新了人们的三观。


有媒体探访发现,北京东城区黄化门街4号院内的一条过道,13.7平方米售价为120万元。此前,西城区大耳胡同一条约10平方米的过道售价150万元已让人惊奇不已。


值得注意的是,销售人员称:“这些在售的天价过道,具备房产证、可办理落户。”似乎只要能办理入户资格人们竟然完全可以忽略房屋本身的规划设计用途。


长期研究北京房地产的一位资深人士告诉中国房地产报新媒体记者,“北京在售的几处天价过道,甚至具备房产证、可办理落户等,这显然暴露出了目前国内畸形的房地产市场有多可怕。


在中介行业,这种现象见怪不怪。和一位知名中介公司的经纪人聊天,最近北京东城区府学学区成交了一套学区房,1.8平米的房子卖了120万元,每平米卖到将近66万元。


“对于天价过道,这个是正常现象,西城区还有卖到20万元一平米的。”上述经纪人又加了一句。


然而这些“天价过道”为何会出现?又如何解决?


普通业主产权意识的缺乏让这类情况得以发生。事实上,一般来说在产权证上规划用途一栏注明住宅的房本可以办理落户,不过如果房本中含房屋和过道两项明细,房主拆开出售过道时,应注意规划用途是否改变。


“对于过道胡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过去是住宅产权,后来面临拆迁和改造,变成了一个过道。不过价格虚高,存在一定的炒房现象。”一位业内人士坦言。


“这些现象需要管制,例如建立申报制度,尤其是北京超过普通房屋均价的房屋,甚至是对于小面积没有居住功能的房子只要和和学区房挂钩要征收税费。那些具备房产证、可办理落户但没有居住功能的过道不应该有入选资质、入户条件,这样才能削弱房屋、物业、过道的吸引力。”上述资深人士。


甚至,政府有必要出台针对性的举措,禁止这种无居住功能的交易行为。同时,加大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拒不执行者进行重罚。


此外,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王优银表示,对过道的交易行为进行法律分析之前,我们需要辨明房屋与过道的法律性质。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有独立的空间,业主对其享有独立的所有权,能够登记在业主的名下,可以用来居住或者生产经营,并能够单独进行买卖并取得合法登记。而过道,一般而言属于共有部分,由业主共同所有并共同管理和使用,无法登记在某一位业主的名下,亦不能单独进行买卖,其法律性质与房屋具存在本质的区别。


政府部门也要有所行动。西城区房管局和区国土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区范围内对类似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重新现场核实和测绘,如查出“过道房屋”的情况,将在这类房屋登记表使用用途处明确为“过道”,回归过道的实际使用功能,并要求业主书面承诺保证过道的通行功能。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线索,进行监督。


发表于2016-06-29

奇葩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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