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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股市“新国九条”保障中小投资者

发表于2013-12-31

 中国政府网和证监会官网12月27日双双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各方期待已久的股市“新国九条”(即上述《意见》)终于正式露面。

    与2004年初同样为国务院发布的股市“国九条”(《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呼应,若说前“国九条”奠定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基础,那此次发布的“新国九条”更显“人文关怀”:将中小投资者保护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成为指导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和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新国九条”文件落款日期为12月25日。细看文件,亮点颇多。譬如,“新国九条”首次提出要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首次提出要建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基金制度,首次提出要将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险机制,首次要求证券期货和基金公司设立自主救济机制,首次要求研究实行证券发行保荐质保金制度和上市公司违规风险准备金制度,首次要求试点和解制度,并首次提出要将投资者教育逐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试点等等。也正是因为亮点多多,昨日甚至有评论将“新国九条”誉为股民维权“红宝书”,并将之视为IPO(首次公开发行)从“审核制”向“注册制”过渡的先决条件。

发表于2013-12-31

现在要发展事业了吗

发表于2013-12-31

看样子要重视商业了

发表于2013-12-31

这样就对了,省得大家都投奔公务员

发表于2014-01-02

小者就是需要这个的,加油

发表于2014-01-02

这个是国家振兴商业的步伐吗

发表于2014-01-02

这个保障是有意义的

发表于2014-01-02

股市“新国九条”保障中小者 这个比较给力

发表于2014-01-02

这个中小者真的需要给力些,要更好的维护这个权利

发表于2014-01-02

这个中小投资者的确是好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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