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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和房子结婚和房子的主人做爱是否可行

发表于2012-07-19
      最近,有关婚姻与房产、结婚与买房的新闻委实不少。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一些问题作出解释,规定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婚后按揭偿还的,若在夫妻感情不和的情况下离婚,房屋产权归登记方。此规定一出,舆论哗然,众说纷纭。日前,《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超过八成的人关注夫妻双方房产归属的规定。

在楼市价格居高不下、房子一般而言已成为一个家庭最大财产的当下,房子对于家庭、对于夫妻双方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结婚与买房、婚姻与房产,在很大程度上,更是为当今一对对新人直接划上了等号。北京的一家媒体近日披露,一个有关各地娶媳妇平均花费的热贴显示,北京以均价202.8万元排名全国第二。这笔花销中,160万元的购房款以及15万元的装修款占了大头。按此标准,一个年收入6万元的男人,需要工作近30年,不吃不喝攒钱,才能勉强娶到媳妇!调查发现,年轻人为了结婚而花费几十万元、几百万元购买住房、住房成为婚姻必备硬件的,确实不在少数。可以说,追求结婚必有房子、追求物质上的“一步到位”,由此不惜“房奴”、“婚奴”一肩挑,当是当今不争的事实。

我们若稍稍反思一下我们的感情及婚恋本身,反思一下我们的生活归属与人生目标,再环顾周遭的人们对待感情、婚恋及对待房子、物质的态度,我们就会发现,在多重意义上,我们已然迷失了自我,已然陷入特定时期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漩涡、与之共舞而不能自拔——一个简单的发问是,房子真的能成为爱情的前提条件吗?结婚就一定需要购买自己的房子吗?感情与物质的关系真的是那么密不可分吗?

不可否认,房地产价格的飙升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加之通货膨胀日趋严重,生活、工作压力加大以及社会风习喧嚣浮躁、社会道德每况愈下等等,这些,从某种程度上,都使人们心浮气躁,茫然若失;使人们少有生活、工作的稳定感、安全感、放松感。但是,所有这些,都不是以物质的拥有取代感情追求的理由,都不是把房产看得比婚姻更重要的理由。

可以说,房价昂贵并不单单是我们要面对的问题,这同样困扰着国外不少大城市的人们。但是,少有人如我们这样“迎难而上”,在新婚之际贷款购房,甘愿当“房奴”、“婚奴”。资料显示,纽约的大部分年轻人结婚,根本不考虑买房;他们更关心的,是找一套租金性价比高的公寓。在日本,“高房价”与“买房难”问题突出,但日本年轻人同样很少为了结婚而购房,日本租房结婚者的比例高达近七成;25岁至29岁间的家庭拥有自有住房的比例,仅为一成左右。如下数据更是值得人们深思,截至2009年底,欧美发达和较发达国家的总自有住宅率,普遍在60%—70%,德国仅为43%,美国也仅为68%。而我国的自有住宅率,竟然已高达82%!要知道,我们的房改,不过才10余年的时间!此无不警示我们,应力阻不正常社会风习的蔓延。

有关方面理应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努力营造稳定、安全、舒适的社会环境与社会氛围;在各项社会事务中,都应尽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社会各阶层人士,都应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应尽快补足社保、养老、医疗以及就业、工资等方面的短板,缩小贫富差距、城乡差距。一句话,应让人工作、生活有稳定感、安全感。当人人都能有一份满意的工作,人人都有稳定的生活,人人脸上有了轻松的笑脸,人人都能善意待人,人们无论生活在哪里,都轻松、惬意,如此,势必自然扭转惟拥有物质、拥有房子才有稳定感、安全感的不正常状况。更重要的是,应尽力改变物质至上、物质第一的价值取向;有意无意地渲染、夸耀一夜暴富、坐拥千金的舆论导向,应立即被叫停。应引导人们拥有正常的精神世界、情感生活以及健康的家庭生活、婚姻生活。

作为个体,有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上当,不被忽悠,不成为助推不良社会风习的一分子;“与时俱进”不应只是句说来说去的空话。实际上,过多的物质追求、相互攀比以及不良的婚俗习惯,很多年来一直困扰着中国人的生活,成为始终未解的一大难题。我们从上个世纪40年代的《小二黑结婚》,从60、70年代贫困、艰难生活中对“四大件”、多少条“腿”的追求、80、90年代之后物欲的极端泛滥,及至当今对别墅、复式豪宅、豪车的盲目推崇,我们不难发现,时代在飞速变化,我们内心既有的观念,却一直未变。在不少人的心里,坚定的信仰、崇高的精神、丰沛的情感以及对于家庭、婚姻的责任等等,始终未真正占有一席之地。无论是哪个年代,适逢结婚便要鲤鱼跳龙门,一揽子以物质解决全部问题,早已司空见惯。我们从中窥见的,与其说是对物质无休止的欲望,不如说是我们内心的凡俗、卑微。当大国崛起的呼声愈高,当我们的GDP在世界上已遥遥领先,我们有必要正视我们的民族精神、民族心理以及情感方面存在的痼疾并思解决之道。

生活需要智慧。仅以房价的租售比来说,一俟结婚即盲目购房者实则未必智慧。北京二手房平均租售比今年上半年已突破1比400;一套150万元的商品房,月租金仅3000元,租售比为1比500。在一些平均房价达到了4000元的二三线城市,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租金每月仅500元,租售比竟然为1比800。反观国外,日本东京房屋的租售比为1比150,加拿大的许多大城市为1比200,德国汉堡为1比280。而租售比1比300,为公认的国际警戒线。还应提醒的是,中国的房屋产权仅有70年!

是租房子便宜,还是买房子划算,道理其实是明摆着的。即将跨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不加思索地自甘套上“房奴”、“婚奴”的枷锁,是不是有些飞蛾扑火的意味呢?
发表于2012-07-23
发表于2012-07-23
其实仔细算一笔账还是买房子划算的,现在租房的租金也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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