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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要不吃不喝奋斗20年 这样房价难道不虚高吗?

发表于2005-08-09
“稳定房价”,是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中提到的最多的字眼。对此,有关方面、有关人士不止一次地出面解释:以“国八条”为代表的调控新政不是要打压房地产,目的在于稳定房价,遏制投机炒房,控制投资性购房,鼓励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房,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就政策以及政策用语历来的“微言大义”来说,这样的解释似乎并无漏洞。但是,揣摩“微言”之中的“大义”,也历来是我们对“文件精神”的学习习惯。于是,在对房价如何“稳定”才算“稳定”的理解上,也便众说纷纭而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共识。按我们一般人的理解,“稳定房价”不外乎“稳定上涨、稳定不动、稳定下降”三种。这其中,究竟哪一个才是调控所希望达到的呢? 


从目前的“稳定”效果,结合近期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的出台,似乎在政策制定层面形成了“共识”:调控效果逐渐显现。 


如何逐渐显现呢?房价涨幅在回落,而上涨却依旧。 


我承认,这样的态势,的确可以说是“调控效果逐渐显现”。但接下来我关心的是,“逐渐显现”之后又会“逐渐显现”出什么。 


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对此发表见解。而实际上,这恐怕正是普通消费者,甚至是房地产“投机”、“投资”者所关心的。因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预测“稳定”的真正含义。 


很显然,对“涨幅回落、上涨依旧”的调控效果,消费者肯定不满意——“上涨依旧”的态势下,“涨幅回落”并不具有太多意义。泡沫虽然挤出了一点,却依然没有解决房价虚高问题。 


对于房价飞涨,地产商总是很愿意从“市场”找原因,总是归因于“需求”强劲。应该承认,“需求”也的确强劲,从一定程度上说,看好中国经济,也就看好人们的“需求”。但问题是,强劲的“需求”,却无奈地受到了高房价的抑制。当一套住房,需要一个人甚至一家人不吃不喝也要“奋斗”十几二十几年的时候,有什么过硬的证据能够证明,这样高的房价竟然还不是虚的? 


就此,“涨幅回落”下的“上涨依旧”,依然没有改变虚高的实质。 


另外,强劲的“需求”,是否就是“市场”运作的真实结果?应该看到,由政府“经营城市”的强烈冲动所人为创造的“需求”,也已经成为“需求”之所以强劲的一个重要因素。以卖地为主要内容的“经营城市”,不仅主动创造了需求,还主动拉高了房价。而在土地的争夺中,房地产商们更是各有高招。这些都说明,在房价的上游,几乎看不到“市场”这个无形之手的作为,相反,“有形之手”却伸得很长。而这,如何就能仅从“需求”的强劲来认定,房地产的高歌猛进,完全是“市场”的结果? 


房价虚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前几天,福州市物价局公布的本地区“房价成本测算”,用真实的数据让人们看到了什么是“虚高”。据报道,这是“第一个用准确数据向房价虚高黑幕开战”的测算。第一个是可敬的、勇敢的,但第一个也映射出了某些方面的可悲。可悲在于,可以想像福州物价部门当这个“第一”所承受的压力。据悉,福州市物价部门已经测算出每个楼盘的成本,在此基础上可测算出每个楼盘的平均利润,对购房者的指导作用更大,但无法向社会公布。其中原因竟然是“太敏感了”。可悲还在于,在国家已经对房价进行调控的时候,我们还没有一个关于房价真实成本的测算。 


没有房价真实成本的数据,却并不妨碍出“稳定房价”的政策,难怪人们要对怎样才算“稳定”众说纷纭了,难怪有关人士要不断地解释“稳定”了。但不断解释,不过就是不断含糊的解释,得到的,自然是不断的困惑。 


不断的困惑,直接的结果就是“观望”。有调查显示,有近八成的消费者在持币观望。这鲜明地表明,市场处于一种僵持状态。由于僵持很大程度缘于对政策不明朗的预期,决策层应该考虑适时做出明朗的决断。鉴于房价虚高的客观事实,在调控投资过热的同时,应该不忌惮将虚高的房价打压下来——调控政策,不能无视虚高房价对消费者的掠夺,稳定房价,应该鲜明包含“稳定下降”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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