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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拆迁条例四大变政府首当其冲 严禁野蛮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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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dre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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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02-02 11:35:5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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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条例严禁野蛮拆迁

新拆迁条例拟有四大变化,拟明确“征收、拆迁主体为政府,而非开发商”。昨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透露,虽然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阻力很大,但他认为“民心不可违,民意不可阻挡”。他透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于野蛮拆迁,国家将通过立法严格禁止。

 

区分“公共”与“非公共”利益

新条例对因公共利益的征收、拆迁与非因公共利益的房地产开发、拆迁进行了区分。后者不适用强制拆迁,而由建设单位与房屋所有权人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拆迁补偿协议,其遇到的拆迁问题均遵循民事协商与合同途径解决。

拟规定“先征收补偿后拆迁”

新条例对因公共利益的拆迁,确立了先征收、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这也就是说,不先解决征收、补偿问题,就不得拆迁。

拟规定“政府为拆迁主体”

新条例明确规定:征收、拆迁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开发商。这也就是说,旧条例授权拆迁人,即开发商,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事今后是不允许的。

“断水电气暴力强拆”拟被禁

新条例将严禁野蛮拆迁。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或受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不得采取断水、断热、断气、断电等方式,或者以暴力、胁迫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拆迁。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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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dre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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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02-02 11:36:10 |只看该作者
沙发

Re:新拆迁条例四大变政府首当其冲 严禁野蛮拆迁

新拆迁条例拟禁野蛮强拆 开发商不得参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近日透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他表示,新条例对因公共利益的征收、拆迁与非因公共利益的房地产开发、拆迁进行了区分,后者不适用强制拆迁,而由建设单位与房屋所有权人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新条例对因公共利益的拆迁,确立了先征收、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不先解决征收、补偿问题,就不得拆迁。新条例还规定:征收、拆迁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开发商。同时,新条例还将严禁野蛮拆迁,并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或受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不得采取断水、断热、断气、断电等方式,或者以暴力、胁迫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拆迁。

中纪委网站接到万余起举报 近半针对县处级以上干部

中央纪委监察部于10月28日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网站,开通当日即引来1920万次的点击,引发“塞车效应”。一个多月以来,举报网站备受关注,点击率仍维持在日均100万次。网站开通当天就收到3105件网络举报,一个多月来共收到举报13800件,其中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9630件,约占70%。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称,“45%的举报是针对县处级以上干部,这说明中高级以上干部的腐败率有上升的趋势”。中纪委方面表示他们已从中筛选出很多重要的案件线索,转案件检查部门处理。各省(区、市)举报网站也向案件检查部门提供了很多重要线索,并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

社保基金运营情况可能将定期向社会公布

12月22日-26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有关专家表示,本次会议审议的《社会保险法》三审稿,在一审和二审稿审议的基础上,可能对社保基金的信息披露和监督,做出重大调整。其中,将有可能首次明确,社保基金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运营等情况。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教授说,《社会保险法》有必要对哪些基金可以运营,以及运营的模式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建立社保基金受托人的退出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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