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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了学区房却不能保证入学?!上学问题开发商是否有决定权?!

发表于2013-07-23

  学区房,一个特别的名词。从某种意义上讲,学区房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同样也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独特的现象,随着这回竞争的日益激烈,家长为使孩子不输在教育的起跑线上,不惜花费重金购置一切属于教育质量好的小学学区的房产。对于很多人憧憬的学区房,某市的教育部负责人表示,市民在某学校的招生地段内居住,是就近申请该校学位的条件之一,但是,从来都不是唯一条件。“买楼、住花园、读学校”的说法有误导成分,市民千万不要误解。

  在某些学校招生地段内的确存在住宅被反复倒手买卖或转租的情况,有些人会在申请到学位后就将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子转卖或转租,这种做法必然对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对地段内的其他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制造障碍。申请到学位后就搬离学校招生地段,到更远的地方居住,也不利于孩子更好地学习与休息,甚至增加了孩子往返学校的交通等安全风险。教育部门劝告市民朋友不要采取这种方式择校。现实生活中,存在买学区房上不了重点的也不少。



猫腻一:买时承诺附近学校轻松上 买房后孩子上学遇“难题”

  某小区业主李女士在论坛发帖称:"刚开始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的很好听,说到时候交房了,孩子可以就近入学,可以直接上哪个哪个学校,可是去年我家女儿该上小学了,学校直接说你在的这个小区不在今年学校划片的范围,想上学有点难。"


猫腻二:落户时间不符合规定 孩子不能入学

  某小区的一位赵姓的业主于论坛发帖表示,当时她买房时小区划片划到了学校,但是由于是新小区,房产证没有下来,孩子户口没转过来,因此就不符合心仪学校的入校政策。

  这样问题在保障房小区也比比皆是,一位大方居的网友近日在论坛发帖称,“刚才我打电话给幼儿园,态度非常恶劣,他们制定政策:必须孩子父母双方户口必须在大方居或者通州区才属于统计调查范围内,父母一方和孩子户籍都在小区,都不属于统计调查范围,还说没有位置招你的孩子。


购房行为在大体上是一个民事行为,意思自治,但是法律保护在平等、诚实信用条

  件下意思自治的效力。要以这个思路来分析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孩子入学问题是公共管理方面的问题,它只能是业主与开发商缔约时的背景条件,不能是开发商的约定义务(开发商不能决定孩子入学的问题,开发商只能利用这类公共管理的结果作为缔约时的宣传内容)。如果开发商有虚假宣传,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没有虚假宣传,但是政策后来发生变化,则开发商于此无责任。

发表于2013-07-23
踏雨云山路,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买了学区房却不能保证入学?!上学问题开发商是否有决定权?!”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7-23
这个都不是开发商说了算的
发表于2013-07-23
这个都不是开发商说了算的
发表于2013-07-23

有的开发商是个大骗子

发表于2013-07-23

买房子的时候要注意了

发表于2013-07-23

原来如此 千万不能被忽悠了

发表于2013-07-23
引用:搜房网友在2013-07-23 13:16:32写道:
4楼

这个都不是开发商说了算的

所以一直以来我们都被误导了吗

发表于2013-07-23

有的家长为了孩子买学区房,多花不少钱

发表于2013-07-23
引用:水月清花在2013-07-23 13:25:13写道:
7楼

原来如此 千万不能被忽悠了

就是啊,尤其是转手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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