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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诉讼离婚,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发表于2014-11-28
标签:条件 利益 资料 法院 离婚 

房子是生存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在寸土寸金的城市中,房屋尤显重要。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一方。比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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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12-09

孩子小的时候 不主要判给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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