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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契税法》明日起实施:不增加纳税人税负,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均免征契税

发表于2021-09-09
标签:夫妻过户 子女继承 免征契税 房屋权属 契税 
#契税法9月1日起实施#【《契税法》明日起实施:不增加纳税人税负,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均免征契税】#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均免征契税# 据央视新闻8月31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9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现行规定相比,契税法实施后,契税税率规定并没有变化。目前来看,全国多数地区在税法施行后采取的是税率平移,体现了契税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立法思路,为的是不增加纳税人税负。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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