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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2不是世界末日,2013将是滨江明珠城高正物业的末日!

发表于2012-12-26

滨江明珠城高正物业,不作为,乱收费。
2005年,常价房[2005]299号,常州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就发布了。第19条明确规定

第十九条 实行前期物业管理的普通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先期入住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应按规定标准的80%交纳,差额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补偿物业管理企业。

  滨江明珠城高正物业,到2007年居然不执行常价房[2005]299号文件,昧着良心乱收费,所有先期入住业主全部按100%收费。

  
   广大业主无辜被多收费几年累计高达百万元,最终由业主拿着常价房[2005]299号文件找物业对质,并广而告之,使大部分业主发现自己一直被高正物业所蒙骗,每年都出冤枉钱。  


  高正物业最后实在召架不住,只得答应退出部分多收的钱,但是可能良心还没有完全发现。居然只答应退2010后多收的钱。广大业主要问,你滨江高正物业从2007年一期交付开始就乱收费,为什么2007到2010之间的黑心钱不退,广大业主坚决不答应!!!!!!!!

   且看滨江明珠城高正物业之前关于停车费收取的乱象:
  一开始物业居然出台每月高达225元的收费标准,还言之凿凿,很正常,很合理,结果广大业主坚决抵制,谁都不鸟它,最后物业自打耳光,把收费标准降到150元每月。


分期交付对先期入住业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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