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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税务部门回应月饼税质疑 称对个人收入影响不大

发表于2011-09-01

中秋节将至,单位发放月饼须缴个税的说法备受质疑。近日,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证实,该说法非始自今年的新鲜事,按照规定,单位发放的月饼属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应折合成现金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其中对于企业从福利费项目支出给员工的钱,若是用于某些职工困难补助的就免税;若是人人有份,且是为提高员工待遇的就不属于免税范围。月饼显然属于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所以应该缴纳个税。事实上,包括月饼券、螃蟹券、超市代金券、蛋糕店的领取券等都在缴税范围内。

 

有关部门总说对个税影响不大,月饼税其实又在坑害一线生产工作者,他们在基层辛勤工作,到了中秋单位发一盒月饼也要征税,加重他们的生活负担。不知你们这批税务干部每到中秋,月饼吃都吃不完,而且都是高档的月饼,你们征税了吗?!

 

发表于2011-09-01
除了愤怒只能无语
发表于2011-09-01
税务局自己交月饼税了吗
发表于2011-09-01
引用:阳光下的小美女 在2011-9-1 10:26:22写道:原帖
税务局自己交月饼税了吗
 
 税务部门吃月饼不要钱.过节发的钱很多.所以说不影响.
发表于2011-09-01
月饼是否分段收费?几十元以下免费,百元以上收费。这样可照顾到低收入群。
发表于2011-09-01
以后呼吸空气是不是也要纳税?
发表于2011-09-01
在家吃饭征税吗
发表于2011-09-01
税税平安!
发表于2011-09-01
破月饼还是别发了
发表于2011-09-01
别发了,反正也不吃,还要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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