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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继“国四条”之后,近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依旧剑指高房价。

发表于2010-01-17

继“国四条”之后,近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依旧剑指高房价。值得关注的是,“国十一条”针对“捂盘囤房”问题提出了明确调控方向。政策要求“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发表于2010-01-17
“改善住房,至少200多万元,多一成首付就多20多万元。”哪找这么多钱啊
发表于2010-01-18
都没钱。。。。
发表于2010-01-20
没有剑指高房价,只是对投资购房拍了拍肩说:“兄弟,买二套房你要多出点钱啊”
发表于2010-01-20
不看好,瞎吵吵,那年的政策不忽悠人
发表于2010-01-21
关键看能不能落实了。口号谁不会啊!
发表于20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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