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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塌桥死者家属:官方按户籍所在地标准赔付

发表于2013-02-05
2月4日,三门峡政府部门公布了河南义昌大桥垮塌事故10名遇难者名单,10名遇难者来自河南、山东和江苏三省。其中河南3人,江苏5人,山东2人。年龄最大的为51岁,最小的24岁,其中2名为女性。

据现场指挥部提供的消息:截至2月4日17时,张春福、冯俊科、侯艳新、黄金义等四名遇难人员家属已接受事故处理工作组的处理意见并领取垫付赔偿款,四名遇难人员遗体已火化。其中张春福、冯俊科、侯艳新的家属已离开三门峡返乡。

据侯艳新家属称,他们拿到约60万的赔付款,据冯俊科亲属称,拿到了约49万赔付款,他们表示,相关部门是按照遇难者户籍所在地的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赔付的。

2月1日上午9时许,一辆装载爆炸品的货车自西向东,行至连霍高速公路741km+900m处(河南三门峡渑池县境内)的义昌河大桥时,突发爆炸,导致大桥南半幅被炸毁,北半幅桥板松动。有多辆行驶车辆坠落于30米桥下。事故造成10人死亡,11人受伤。



 

发表于2013-02-05

这个赔偿还有地域区别??

发表于2013-02-05

也就是说人也有值钱和不值钱的咯?

发表于2013-02-05

乱搞

发表于2013-02-05

就只有赔钱吗?没有后续

发表于2013-02-05

为啥要按户籍陪?还分谁贵谁便宜?

发表于2013-02-05

怎么好意思啊

发表于2013-02-05

有的配也算好了

发表于2013-02-05

陪不到的多了去了

发表于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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