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楼市调控“新五条”概要
1、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保持商品房价格基本稳定
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的供应规模、供应节奏,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
2、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去年底省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居民购买自住和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实行1%的契税适用税率;购买其他商品房,契税标准为3%。
3、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可实行新建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对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4、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
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可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省推广经适房、廉租房共有产权;2010年,全省将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万套。
5、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切实履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各地要研究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减少因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社会纠纷。
我省楼市调控“新五条”概要
1、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保持商品房价格基本稳定
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的供应规模、供应节奏,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
2、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去年底省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居民购买自住和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实行1%的契税适用税率;购买其他商品房,契税标准为3%。
3、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可实行新建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对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4、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
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可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省推广经适房、廉租房共有产权;2010年,全省将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万套。
5、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切实履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各地要研究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减少因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社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