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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科大女学生杀同学被判无期 聊天记录成证据

发表于2011-12-23

女大学生杀同学被判无期

两人均厌世,相约酒店内由一方杀死另一方后再自杀,杀人者自首

本报讯 (记者张媛)胡明月和张翼(均为化名),两名北京科技大学女生,在交往中产生厌世情绪。去年1月2日凌晨,在一家酒店中,两人相约由胡明月杀死张翼,胡明月再自杀。胡杀人后未自杀,而是选择报警自首。近日,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明月无期徒刑。

酒店里的杀人案

2010年1月2日凌晨,北京科技大学,近10名同学都收到了奇怪的短信:“我爱你们,亲爱的朋友”、“我杀了小翼,我实现了她的夙愿”。短信是同学胡明月发的,小翼,也是她们的同学。

男同学王明(化名)最早收到短信、也最早赶到了案发现场——学清路七天快捷酒店。王明进入房间,见小翼仰躺在床上,身上和床单上都是血,身体凉了。小翼脖子左侧有两条伤口,床头右侧有一把十余厘米长红色瑞士军刀。

胡明月开始在柜子边写东西、发短信、打电话,7时许,胡明月打电话报警,说自己杀人了。

民警赶到现场,胡明月主动说自己杀了躺在床上的女孩,并说是死者自愿的。

发表于2011-12-23

约定好的死亡

根据当时110的接处警记录,胡明月在报案时说“同学想死,她只是完成同学的心愿”,而自己也是想快点死。

演出在次日凌晨2时结束,她们回不了宿舍,胡明月在学清路七天快捷酒店预订了一间大床房。

胡明月称,她和张翼都有厌世情绪,觉得“活着没希望,死了才能解脱”,交往期间,二人曾多次谈到自杀的话题,小翼说希望被喜欢的人杀死。

“那我杀了你吧。”胡明月称,她作出上述提议后,小翼的反应是“要感谢她一辈子”,之后她们便商谈实施细节,时间就定在1月1日晚看完演出过后,地点就定在她们预订的酒店内。二人几次讨论死亡的细节,计划一方杀了另一方后再自杀。

2010年1月2日0时许,两人回到酒店。

两人都喝了酒。胡明月拿瑞士军刀冲张翼脖子划了过去。扎了几刀,张翼结束了生命。胡明月自首。

发表于2011-12-23

飞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胡明月事后称,其实就在二人商量行动的过程中,她从没有真想自杀,而是想在小翼被她杀死后向警察自首、面对张翼的家人,承担自己的责任,之后被判死刑随小翼而去。

案件审理过程中,胡明月对起诉书指控其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愿意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法院认为根据公安机关依法提取的二人飞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二人在交往中产生厌世情绪,约定由胡明月将张翼杀死,认为本案确系事出有因,在量刑时酌予考虑。

法院还认可了胡明月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因此虽然认定了其犯下了故意杀人罪,但是认为应该从轻处罚,故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张翼父母五十九万余元。这些钱,在案件判决前已经押在法院

发表于2011-12-23
我国的教育确有问题,而不是一年二年的事。她们已是二十几岁的大学生。又学科学之的大学。缺的是理念与理想/道德课。本人一死真可惜。但也太自私了一点。全不顾家长的沉痛与伤心。这个教育是广义的:国/家/学校/社会/新闻/媒体/司法等都应反思。我们有哪些做得对不住孩字的事?时时反思。我们是受害者的一半的罪人。责无旁贷。咋不敢发。敢做不敢承担?算是人吗。有错必究这是做人的起码的人心。而不是豺狼心。有你们这样的人在掌扼媒体,就是在扼杀幼人/生命。阴暗的大罪人
发表于2011-12-23

去年的事 今天才拿出来?

发表于2011-12-23

估计是lala,但不敢面对又无法承受压力,矛盾中只能自绝……

发表于2011-12-23
发表于2011-12-23

真的是相约自杀这么离奇?
其实就是有钱人,杀了同学,然后编一个一起自杀的故事,而已。
赔偿几十万,再编一个自首情节,1年后保外就医。没事了。

发表于2011-12-23

说好两个人一起死,结果~~~她要内疚一辈子的

发表于2011-12-23

去年报到时就是这么说的,同学都说他俩是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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