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常州市现有1392户劈户 合住697间房

发表于2013-03-18

常州目前共有1392户劈户,合住697间房。这些劈户集中在钟楼、天宁、戚区三个老城区,绝大多数为原轻工局、纺织局、机械局职工。劈户房屋的产权归单位所有,职工只有使用权。

2012年下半年,市房管局花了半年时间,将各区各街道的劈户资料统计完毕,目前正在努力通过两种途径解决劈户问题:一是通过常州完备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劈户提供保障性住房;二是与国资委、建设局等部门商讨,争取按共有产权的名义,以很低的价格允许住户将劈户收购,一旦拥有产权,住户便可将劈户出售。

发表于2013-03-18

补一个啊 由于无产权,住户无法售房,但另一方面,由于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住户已是房子的实际人。

发表于2013-03-18

劈户是个什么概念啊?要怎么样才能区分呢

发表于2013-03-18

我来回答你啊

在成套或不成套住宅楼房的一套住房中,同时居住两户或两户以上无相互赡养或抚养关系,且分别持有《公有住房租赁(使用)证》的住户。

发表于2013-03-18

这样说来,是不是就是两户人家同时拥有《公有住房租赁(使用)证》,但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那些人吗

发表于2013-03-18

应该是这样的,没错,我听着感觉应该就是这个

发表于2013-03-18

而解决这些事情的方法是:由一户转让给另一户,政府按转让房屋租赁使用证记载的使用面积,分别给予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补贴费每平方米200元。

发表于2013-03-18

可是200元现在也算不了什么啊,有的时候都买不了一件衣服呢

发表于2013-03-18

嗯,所以这个问题迟迟没有解决好哦

发表于2013-03-18

晕~ 常州有那么多的劈户?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