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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五条不可能让13亿人都满意 可新政一出避税方法已至 新政下最不满意的是谁?

发表于2013-03-07

住建部部长:
  “国五条”不可能让13亿人都满意

  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部长姜伟新4日表示,“国五条”刚出台,要先看看市场的反应再说,政策不可能让13亿人都满意,只能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长远利益。
  在4日下午的中共界别政协委员小组讨论会上,姜伟新戴着墨镜试图快步“穿过”记者,却再次遭到围堵。面对媒体关于为何在两会前夕推出“国五条”、会不会损 伤购房者利益的提问,姜伟新说,无论新“国五条”什么时候出台,都会伤及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个政策不可能让13亿人都满意,只能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 长远利益。
  他表示,对于普通购房者的利益保护,可以进一步研究,解决方式是在“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发表于2013-03-07

★避税方式之一
  “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律师解答:此法完全不靠谱,如今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相当严格,法院会要求欠款方提供转账信息或支付凭证,意即如何证明当初借款给对方。此外,如果欠 款数额与房产价值正好同等,法院会认为这是非真实债务,是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法的行为,通常会判欠款无效,这样一来对于买方来说风险极大,很可能自己已经 支付的房款都要不回来。

发表于2013-03-07

 ★避税方式之二
  “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律师解答:这简直就是开玩笑,违反道德伦理的事情,懒得回应。

发表于2013-03-07

★避税方式之三
  “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还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
  律师解答:因交易房产而办理离婚的案件确实很多,悲剧也很多,有人借机假戏真做,带着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跟小三过起了悠闲的日子。奉劝各位一句:想以此种方式避税,您跟您爱人最好是情比金坚!

发表于2013-03-07

★避税方式之三
  “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还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
  律师解答:因交易房产而办理离婚的案件确实很多,悲剧也很多,有人借机假戏真做,带着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跟小三过起了悠闲的日子。奉劝各位一句:想以此种方式避税,您跟您爱人最好是情比金坚!

发表于2013-03-07

★避税方式之三
  “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还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
  律师解答:因交易房产而办理离婚的案件确实很多,悲剧也很多,有人借机假戏真做,带着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跟小三过起了悠闲的日子。奉劝各位一句:想以此种方式避税,您跟您爱人最好是情比金坚!

发表于2013-03-07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国五条刚出,三种避税方法便至,虽然“国五条”不可能让13亿人都满意,但实施到最后,能达到最终的目的吗,还是会出现“变相、变质,变味”现象,新政实施后最不满意的是谁?

发表于2013-04-18

怎么可能人满意,肯定不会啊!

发表于2013-04-18

年年都出来一个政策,都大同小异

发表于2013-04-18

隔靴搔痒哦,都没啥大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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