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也来谈谈前期物业更换一事---以法律为准绳(仅供参考)

发表于2009-11-10

物业费倒是高得吓死人~~~~~现在随随便便又把物业换了!

当时,提出说:怎么物业费这么贵?

九洲给出的回答是:高正物业,多么有水准,多么有资质!什么是一流的。。。。。。都是说高正如何如何好!

那么,现在你换了,为什么换,有跟业主交代么????

你说高正不好才换的,那么,行!我们为主的知情权在哪???

你如何保证换过的物业能做到什么水平???还对得起这个物业费么?????

发表于2009-11-10
引用:九洲花园之比利亚 在2009-11-10 11:58:57写道:原帖
 说的对,偶们要的是好的服务
 
 赔偿的事情,以观后效!新的物业服务好,绝大多数人满意,就可以少赔偿,新物业做不到位,绝大多数业主都不满意,那后果就不是赔多陪少的事情了!
发表于2009-11-10
引用:citroen2009 在2009-11-10 12:20:00写道:原帖
 赔偿不是目的,业主天天住在里面要的是服务质量,关键是把服务做好!
真要是赔了点钱,蝇头小利罢了~服务上不去又能怎么样呢?
把事情做好最重要!
 

 说的是啊!我们要有远见,不要短视!

发表于2009-11-10
引用:分流t躺 在2009-11-10 12:32:18写道:原帖
 赔偿的事情,以观后效!新的物业服务好,绝大多数人满意,就可以少赔偿,新物业做不到位,绝大多数业主都不满意,那后果就不是赔多陪少的事情了!
 
 恐怕具体到怎么执行有点困难的!
发表于2009-11-10
引用:分流t躺 在2009-11-10 11:39:08写道:原帖
首先是看他的态度,看新物业的服务质量,使我们绝大多数人满意后再谈赔偿!赔偿不是目的,我们只要好的物业服务!
 

 赞同!

我们要的是优质的服务!

发表于2009-11-10
引用:核潜艇169 在2009-11-10 14:10:25写道:原帖
 恐怕具体到怎么执行有点困难的!
 
 框架有了,就代表核心思想有了,具体细节就大家商量着来呗!
发表于2009-11-10
引用:如愿以尝 在2009-11-10 14:36:50写道:原帖
 赞同!
我们要的是优质的服务!
 
 可求吗?呵呵,大家一起努力吧!
发表于2009-11-10
引用:分流t躺 在2009-11-10 15:23:40写道:原帖
 可求吗?呵呵,大家一起努力吧!
 
 没有好的服务,可想而知物业后面的工作如何开展啊..
发表于2009-11-10
引用:如愿以尝 在2009-11-10 15:42:02写道:原帖
 没有好的服务,可想而知物业后面的工作如何开展啊..
 
 呵呵,这下,我们篮球也不会被称为“扰民”了,因为还会有更扰民的呢!
发表于2009-11-10
引用:分流t躺 在2009-11-10 15:53:58写道:原帖
 呵呵,这下,我们篮球也不会被称为“扰民”了,因为还会有更扰民的呢!
 
 你要是蓝球还是有人要说你扰民的啊